通知公告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开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25号)、山东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山东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并参照《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我院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我院成立的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在学校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研究生调剂、复试和录取工作,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的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二、调剂志愿复试标准

(一)调剂志愿仅限于申请我院法律硕士(含法学、非法学)的调剂,法学硕士招生工作已结束,不接受调剂。

凡达到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要求(包括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的A类考生,均可以申请调剂我院。

报考法学硕士和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考生可申请调剂我院法律硕士(法学),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的考生仅能申请调剂我院法律硕士(非法学)。

学院将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中初试考试总分对申请调剂我院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进行排名,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初试分数英语不低于65分、政治不低于60分,最终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法律硕士(法学)的调剂,根据考生申请调剂的情况,确定法律硕士(法学)中原报考法学硕士的考生与原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入选复试的比例。初试总分相同的考生的排名,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执行。

  1. 调剂名额参见研招网。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其中:

    法律硕士(法学):初试成绩中英语和政治成绩相加之和(折算百分制)占比50%,复试成绩中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占比50%。总成绩=初试成绩(英语+政治)*50%+复试成绩(笔试+面试)*50%。

    法律硕士(非法学):初试总成绩(折算百分制)占比50%,复试成绩中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占比50%。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成绩(笔试+面试)*5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30%+复试综合面试成绩*70%。

    三、调剂志愿复试测试预演工作安排

    我院2020年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志愿复试实行线上复试,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

    (一)复试测试分工(含笔试、面试)

    1.面试测试:面试专家测试设备语音及视频功能;面试秘书测试面试流程;工作人员测试网络运行情况。

    2.笔试测试:监考人员测试考生的视频监控安置、考试环境、笔试答卷提交等情况。

    (二)复试测试时间

    1.面试测试时间:2020年 5月21日下午

    2.笔试测试时间:2020年 5月21日下午

    四、调剂志愿复试时间

    (一)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0年5月23日上午9:30--11:00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0年5月24 日上午9:00开始

    (三)心理测试方式和时间

    心理测试方式:通过学校心理测评系统完成

    心理测试时间:2020年 5月23日下午17:00前

    五、调剂志愿面试方式和评分标准(含英语打分方法)

    面试方式:采用学校复试系统进行线上面试。

    评分标准:面试中综合素质面试评分和英语面试评分所占分值及比例按照学校规定执行。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情况以及考生专业知识(含基础素质)、综合能力(含精神面貌、培养潜力)等独立确定综合素质面试评分;根据考生的形象气质、沟通能力、语言表达、交流技能等独立确定英语面试评分。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合格,不予排序。

    六、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执行,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下列工作:

    (一)做好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1.建立防控机制。学院按照学校要求成立了法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本学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并组织开展培训、演练。

    2.做好复试人员排查。摸清复试人员底数,复试现场所有人员接受体温检测。

    3.设置隔离观察场所。学院已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场所,对发热复试人员安排专门区域进行专人管理,避免交叉感染。

    4.保障物资储备。学院根据疫情防控所需,准备了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口罩、洗手液等)、额温枪、消毒剂(84消毒液、医用酒精等)等。

    5.复试现场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

    (二)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面试房间、过道通风换气,面试前做消毒处理。

    2.做好物体清洁消毒。保持复试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对门把手、座椅扶手、电梯等高频接触的物品和部位进行消毒,卫生间保持空气流通,洗手池无污垢,便池无粪便污物积累。

    3.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产生的垃圾及时处理,垃圾桶及垃圾点周围无散落垃圾存在,无超时超量堆放。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使用后的口罩放入垃圾桶中并及时清理。

    4.加强个人防护。复试现场所有人员均应佩戴口罩,对复试人员进行体温、症状监测。

    法学院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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