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我院王维芳教授参加2019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案例研究专题委员会论坛

2019年6月15日,“例以辅律、彰公明义——2019国际私法案例研讨暨2019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案例研究专题委员会论坛”在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国际私法案例研究专题委员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研究所承办。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黄进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电子音像出版社副社长张承兵、司法部司法协助交流中心司法协助处副处长关晴天、外交部领事司领事许育红以及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方工业大学、苏州大学、山东大学、河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京内外20余所高校的老师和多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论坛并参与研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法官及中国政法大学部分在校师生旁听了会议。

我院王维芳教授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并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为主题进行了演讲。王老师通过案例的方式引入公约适用的问题,并假设:当事人就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已合意选择某国法;当事人没有选择合同应适用的法律;双方当事人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没有作出选择且一方当事人是非缔约国;根据三种情形分别分析了公约适用的情况,对公约适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解读。清华大学教授李旺对王维芳提到的公约适用问题进行回应,提出即使我国在批准公约时作出了保留,但是在将公约认定为缔约国一国国内法的情况下,在适用我国冲突规范指引后仍有适用公约的可能。

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黄进发表了闭幕演说。黄进提到,案例研究对于国际私法的基础教学及学术研究均具有重要意义。以往“以案说法”,“以案说理”的研究方法可以被更先进的方法所取代。例如,或借鉴工商管理学界的案例教学方法,或采取哈佛大学案例库、美国佩斯大学案例收集的做法,注重案例编制。在这方面,国际私法学会还有长期的工作要做。同时,案例研究为实务工作提供支撑,在我国多多开展案例研究有利于贴近实务。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齐湘泉做总结发言时希望能在国际私法案例研究领域继续开展更为广泛的合作。本次会议探索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发布与高校案例研究衔接路径,目前看来暂无可能,高校案例研究和教学还得高校自己搞。我们能否探索一条路径,有分工,有合作,避免重复研究,取得更丰硕成果。本次论坛各位嘉宾对不同领域的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有深度,特别是案例提出的国际私法理论问题,有继续研究的必要。

(撰稿人:王维芳 审核人:赵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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