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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学校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

5月9日下午,法学院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山东财经大学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有关要求在燕山校区4号教学楼模拟法庭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参加学校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危红主持,学院全体党员参加大会。

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选举办法》,通过了监票人名单和计票人名单。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同意法学院出席中共山东财经大学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要求,提出本次选举会议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大会通过建议名单后,全体党员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了公正、透明的投票。

大会选举产生了法学院党委出席学校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5名,选举产生的代表中包括了学院的领导干部、教学科研和管理一线的工作人员,以及学生代表和一定比例的妇女代表,符合学校党委对代表结构比例的要求。

危红在大会总结中强调,自学校党委部署开展第二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后,学院党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党委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确保此次选举工作规范有序。参与学校第二次党代会,既是全院师生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学院党组织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意义重大而深远,希望全院广大党员高度关注积极参与,立足岗位奋力作为,为学校党代会的圆满召开营造浓厚氛围,希望当选的各位代表认真履职,展现法学院代表的良好形象。

撰稿:杨玉霜 审核: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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