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法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法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一、拟接受数额。拟接受学生50名,学院要根据报名情况以及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转出情况动态调整;

二、申请学生具备的条件,按照学校规定可以申请转专业的所有我校本科生均可申请;

三、学院将根据报名人数采取不同方法确定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申请学生不超过50人的,则全体申请学生均可进入面试;如果申请学生超过50人的,学院将按照不超过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程序的学生,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志愿优先,如果同一志愿的申请学生超过可以参加面试的学生总数时,由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申请书所反映的思想、品德、知识学习和能力等因素综合决定;

四、学院《接受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选拔工作实施方案》作为录取考量因素的“学生在校成绩”是指申请学生在大学一年级的学习成绩;

五、学院将根据法学院《接受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和学校职能部门的工作安排组织选拔工作,及时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

(审稿人:赵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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