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山东财经大学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法学院接收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选拔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领导小组

学院设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法学专业各系主任及实践教学中心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的秘书由教学秘书担任,承担本科生转专业选拔的具体程序工作。

第二条接收专业与接收计划

法学院接收专业:法学。

接收计划:转入的学生插班入普通班(即2019级法学1至5班)就读。每班现有人数加上接收人数后不超过55人,不增加原有的自然班额。

第三条资格条件

申请转入法学专业的学生需热爱法学专业,且符合《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第二章规定的资格条件。

本科生转入法学专业不受高考成绩的限制。

少数民族本科生转入法学专业不受限制。

 本科生转入法学专业第一学年必修课程不得有不及格现象。

第四条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报名

符合转专业资格条件的学生按照学校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经学生所在学院批准转出后,学生将“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在2020年9月2日之前交法学院办公室(燕山校区4号楼501),学院汇总名单后按要求组织选拔。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请提前在学院网站了解拟转入专业培养方案。

(二)选拔原则与标准

学院将组织所有申请人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学生最终成绩。

学院根据学生报名顺序确定面试顺序。

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小组成员为面试组成员,面试内容由面试小组于面试前确定。

面试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决定拟接收转入法学专业的学生名单,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在学院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考核时间、形式、地点

2020年9月5日,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选拔。

(四)确定名单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拟接收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审核,经学校审批后,办理转专业学籍异动,编入相应班级就读。

第五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遵照《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山东财经大学2019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办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燕山校区4号楼501

联系电话:88583120

联系人: 徐老师

                                                                                     法学院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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