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办理侵犯商标权的刑事案件,保护知识产权,全面贯彻和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的要求,2024年11月18日下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就其起草的《侵犯商标权刑事案件证据审查指引(试行)》举行了专门的交流研讨会,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钦杰出席会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办负责人孙硕主持交流研讨会。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领导参加会议,我院法学院院长赵信会教授作为专家学者受邀参加了本次交流研讨会。
赵信会就侵犯商标权刑事案件中注册商标的审查、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审查、侵犯商标刑事案件中犯罪主体的审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审查等环节中涉及到的证据收集、证据固定、证据审查等发表了意见。赵信会特别强调,要在侵犯商标刑事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中,处理好检察院客观义务与保护当事人,尤其是犯罪嫌疑人正当程序权利之间的平衡,既要切实履行检察院的客观义务,也要保障当事人的正当程序权利。赵信会的发言得到了省检察院领导、其他部门领导、与会专家的一致好评,进一步反映了我院教师积极参与所在地的司法工作,为法治山东建设积极提供山东财经大学的智慧。
撰稿:赵晗 审核:危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