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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与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共建社会实践基地
发布时间:2025-09-26 15:27        浏览次数:

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深化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协同融合,9月24日下午,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与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共建“社会实践基地”签约揭牌仪式顺利举行。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琳、涉外法治研究院副院长李同武、办公室主任赵晗以及教师代表孟凡麟、侯圣赴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活动。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宁、副主任韩毅、副主任王金灵、副主任王虎正、副主任张宝军以及合伙人赵秀利等多位负责人及我所校友律师代表共同参与仪式。仪式由副主任韩毅主持。

活动伊始,张琳院长首先致辞,张琳院长指出此次合作是法学院推动产教融合、强化实践育人环节的重要举措。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学术资源与实务经验方面的优势,构建常态化互动机制,为学生提供更加系统、专业的实践平台。

随后,田宁主任表示,京师律所高度重视与高校的协同合作,此次共建社会实践基地是推动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有机结合的有益尝试。田宁主任期待双方未来在案例研讨、课程共建、学生实习与就业指导等方面展开深入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我院毕业生、京师律所实习律师齐子静作为校友代表发言。

最后,在与会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张琳院长与田宁主任分别代表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并为“山东财经大学社会实践基地”揭牌。

仪式结束后,双方围绕后续合作的具体内容与实施机制进行了座谈交流。

此次社会实践基地的建立,为我院法学人才培养拓展了优质平台,也为院校与实务部门协同育人机制的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法学院将持续推进校企合作,强化学生实务能力培养,为法治事业输送更多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撰稿:赵晗 初审:李同武 终审: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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