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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九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25-12-31 15:50        浏览次数:

12月31日上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燕山校区6325会议室召开第九次集体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安全的重要论述。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此次学习,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刘洪主持。

陶晓华领学《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习近平同志围绕总体国家安全观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邃,把我们党对国家安全的认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和境界,是指导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对于全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完善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刘洪进行总结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论述摘编》作为学院党委理论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二是紧扣主责主业,推进学用结合。立足法学院学科优势,将总体国家安全观融入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法治支撑;三是三是压实责任链条,守牢安全底线。健全学院安全管理制度与预警处置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保密要求,加强对学术会议、网络平台与资料管理的审核把关,确保学院事业发展安全有序。

                                                  撰稿:杨玉霜   初审:沙林斌    终审:刘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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