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制度

法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促进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能力和理论水平,根据学校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目的

  通过学习,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院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学习组织

  中心组成员由党委委员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委秘书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心组学习的服务保障工作。

  三、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包括党的理论体系及其创新成果、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上级重大决策、重要时事,以及社会、经济、教育、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理论和知识。 

四、学习方式

  采用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采取发言、研讨、专题讲座和考察调研等形式,以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提高学习质量。中心组成员轮流作中心发言,发言内容要联系当前形势和实际工作。分散自学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制定自学计划,排出学习进度,按时完成学校指定的自学必读书籍和文件资料。

  五、学习时间

  集中学习一般每学期不少于两次,具体时间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而定。  

六、学习纪律和要求

  1、实行考勤签到制度。中心组集中学习实行考勤签到,因故不能出席者事先向组长请假。

  2、建立学习笔记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使用专用笔记本,各成员必须认真详细地记录每次集中学习的有关情况和个人自学的有关体会。

  3、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写一篇学习心得。

4、党委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后,要及时印发学习情况通报。



法学院党委

20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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