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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李春明教授应邀来我院作讲座

2018年6月2日晚,山东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李春明教授应我院邀请,在我院4616报告厅作了一场题为“法律论文写作及规范”的学术讲座。李春明教授是法学博士、博士后,从事编辑工作20余年,有着丰富的编辑经验,对论文写作有独到的见解。我院党委书记邵文涛、院长赵信会教授,副院长纪建文教授、李震副教授等20多位教师和部分研究生,浙江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10所高校的研究生代表到场聆听了讲座。

讲座由李震副院长主持,李院长代表法学院对李春明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李教授结合自身丰富的工作经历及心得体会,就学术论文选题的基本注意事项、论文的创新性和写作的规范性提出中肯的建议。

李教授首先指出,论文选题是写好一篇论文的前提。论文选题应注意两点:一是选择具有现实意义的课题,理论与现实相结合。可以从国家改革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对重大理论进行现实性总结,或在学术分析基础上进行对策性研究,亦或对现实作出预测性、前瞻性研究。也可以从某一领域,或在学习工作中遇到的非常小但极具代表性、有普遍意义的选题着手。二是选题的大小要适中,不宜过大,否则不利于抓住重点展开论述。可以直接选择较小的问题,或选择大题目但是从小角度进行论证,或是选择不大不小,较为“中观”的题目。

接着,李教授强调,对于论文的创新性不能刻意追求,不能为了创新而创新,创造出“新名词”更是不可取。可通过改进完善型创新、辩证式创新、争鸣性创新和深化性创新等方式,对论文进行创新研究。

最后,在写作规范上,李教授就学术论文的题目、摘要和正文进行了规范性指导。李教授将论文题目归纳为揭示文章研究本质、提问句式、平和式及形象话语句式四种类型。他指出,论文题目应准确、精炼,少用“浅析”、“浅谈”等词,不要哗众取宠。论文摘要是文章的缩影,应当言简意赅,反映论文的新颖之处,客观实在,开门见山,完整严谨。论文正文应注重各小标题间的逻辑关系,框架结构要一目了然。

本次讲座持续了两个小时,气氛热烈。李春明教授认真的态度让我们感动,更值得我们学习。李震副院长再次对李教授表示感谢,称赞其报告“用心”、“慷慨”、“实用”。

李春明教授的讲座对我院师生提高论文写作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学们纷纷表示深受启发,并期待此类学术讲座多多举办,以促进自身科研能力的培养与提升。

撰稿人:李震、吕林倩 审核人:赵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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