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5日晚,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赵万一教授做客“山东财经大学众成清泰法学名家大讲堂”,在燕山校区逸夫教学楼一楼报告厅作了题为《民法典中的市场元素及其对我国公司法修改的影响》的精彩讲座。法学院院长赵信会教授主持讲座,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危红、院长助理李同武出席讲座,我院教师、全体研究生及部分本科生到场聆听,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给予了大力支持。
赵万一教授指出,《民法典》的制定在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其不单纯是民法规则的集合,而是各种社会规范与治理体系的的一种集中体现,尤其在当下市场经济发展的阶段中,《民法典》中涉及市场元素的相关规则对商事主体的规制产生了重大影响。在现有的我国民商事立法结构下,民法典是下一步公司法修改中必须需要遵循的规则并且是重要指引。赵教授结合民法典中的具体规则,分别在公司的组织架构、对内对外责任、具有人格性质的物品、意思表示能力、显失公平的认定、越权规则、民事赔偿优先原则、公司社会责任等层面发表了真知灼见,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若干情形下,单纯民事规则与商事规则在处理和判决中的相同与不同,指出商事规则具有其独特的品格,因此需要在具体的商事裁判环境中,对于民法典的法条作出恰当的解释,其核心是需要考虑其中市场元素所产生的影响。这一切对于未来我国公司法的修订,将产生重大的意义。
在互动环节,赵教授针对提问中涉及的国内公司法与国际商法之间的衔接,在民法典时代对金融犯罪相关问题的考量,公司法修订中的前沿学术问题,以及在实务中面临的真实案例逐一进行了解答。
赵信会院长在总结中指出,赵万一教授作为我国民商法领域的权威学者,全程参与了《公司法》的数次修订,其结合民法典中市场元素对公司法修订的阐述和建议,切中要害,立意深远,开阔了听众的眼界,备受启发。对赵教授的到来表示感谢。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撰稿人:周 煜 审核人:赵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