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与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法学院党委书记危红、院长赵信会、党委副书记沙林斌、院长助理李同武与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主任韩洪钢、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耿国玉、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孟凡湖、田文华等出席签约仪式,孟凡湖主持仪式。
赵信会首先简要介绍了学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以及学院基本情况。他强调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长期致力于法学基础人才和涉外经贸法律人才的培养,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团队。赵信会代表学院感谢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长期以来对学院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真诚期待学院能够与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拓展合作范围,努力在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耿国玉在致辞中指出,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与山东财经大学保持友好合作关系。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名列“全国规模二十强”和“亚洲规模律所前50强”。律所长期致力于同高等院校的合作,并积极承担其他社会责任。此次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是既往合作的拓展和深化,对双方和社会必将产生积极的效果,希望双发在后续合作中,进一步充实合作内容,实现双方合作的实质化和与时俱进。
赵信会作为学校授权代表、耿国玉作为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在《合作协议书》上签字。
签约仪式结束后,双方就下一步的具体合作方式继续座谈。双方交流全面深入、气氛热烈,座谈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撰稿:李同武 审核:赵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