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煜,女,中共党员,讲师,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诉讼法文化委员会常务理事,法律学系党支部副书记。200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专业博士在读,研究方向为宪法学、行政法学总论、行政诉讼法学、部门行政法学,目前主要从事行政法学总论、部门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参与省级课题三项,校级课题一项,第一作者发表文章两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