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洪斌,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职律师。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200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01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自硕士研究生毕业以来,一直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民法史。参与多项省部级研究项目,在《东岳论丛》、《中华法系》等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专著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