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制度

山东财经大学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我校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我校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大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党支部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迟召开。

(二)参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也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三)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本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6.选举党支部委员会;

7.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8.讨论需要由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四)会议决议:会议形成的决议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检查落实。

(五)会议要求:

1.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结合形势、围绕工作,确定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

2.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参加。

(三)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形成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

5.负责处理党支部的各项日常工作;

6.讨论党支部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四)会议决议: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党支部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五)会议要求:

1.党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党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会议由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三)会议内容:

1.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

2.传达党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讨论安排每个党员具体工作任务;

3.组织党员交流思想、工作、学习情况等。

(四)会议要求:

1.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1-2个问题即可。

2.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一)党课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学期要上一次党课,也可结合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

(二)上课人员:党支部全体党员。

(三)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理论和知识;

3.学习党的历史知识;

4.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结合形势,对党员进行时事政治教育;

6.根据需要对党员开展各种专题教育。

(四)党课要求:

1.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措施,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上好党课;

2.认真制定党课计划;

3.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4.党课教师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在某方面学有专长的党员担任,也可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聘请相关专家授课。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理论联系实际。

5.每次党课结束后,应采取适当形式对学习内容进行检查考核,保证学习取得实效;

6.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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