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教学 |
表格下载: (此表由学业导师填写,每次集中见面指导填一份并让学生都在该表签字。每学期期末结课前交两份给教学秘书存档) (每学期期末结课前,辅导员组织学生填写,由学工办相关负责老师存档) 1、学业导师如何查看指导的学生名单: 2、学业导师的职责:(详见这里: 学业导师的职责.docx)。特别强调2点: (1)导师要指导好学生选课、合理安排学习进程,帮助学生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较完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结构体系;针对免修、免听、重修、修读第二学位、提前毕业、延期毕业等给予指导。鼓励学业导师指导学生提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调研、实验等相关准备。 (2)导师要关心和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 对于毕业年级的学生,导师要对照相关培养方案(可在强智系统查询),给学习困难的学生做好学业预警,帮助他们顺利毕业。 3、学业导师工作量计算: 按照每生每学年0.5个课时标准计算课时量,课时量统一计算在每个学年的第二个学期。 4、指导方式: 采取集体指导与分散指导相结合、定期指导与不定期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 (1)每学期定期集中见面指导至少2次,每学年不少于4次;学业导师每次见面集中指导后须填写《学业导师工作记录薄》一份并让所有被指导的学生在表上签字。 (2)分散指导根据具体情况实施,平均每生每学年接受指导不少于1学时,可采取电话、邮件、短信、聊天工具等灵活的方式。 5、学业导师的监督考核 法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小组(名单见: 关于成立法学院本科生学业导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docx)负责监督考核学业导师。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不高于15%。 每学期期末结课前(具体时间根据该学期校历确定),学工办组织学生填好学生评议表,收齐交给分管书记,分管书记交给导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反馈情况,对学业导师进行考核。 学生满意度较低的导师,由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谈话和督促。 每学期所有学业导师的考核结果,由导师工作领导小组在期末放假前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