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风采 |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是“山东财经大学社会工作协会”(以下简称“社工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是公共服务性的社团组织,它挂靠于山东财经大学校团委,自愿接受山东财经大学团委及各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本协会的主要任务是:锻炼同学的胆识,培养同学的专业务实能力,丰富校内校外生活,为同学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提高会员的社会适应性和随机应变的能力,同时服务大众。 第四条 本协会的社团精神: (一)本协会的活动理念:助人自助 (二)本协会的宗旨:关注社会、服务社会;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宣扬社会工作理念,促进社工交流,以此推动社会工作发展;本协会以社会工作理论为指导,通过组建和指导全校服务活动,培养青年学生的服务意识,弘扬无私奉献,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优良品德,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面貌;为社会工作专业及其他喜欢社会工作专业的同学提供学习与实践的机会。 (三)协会口号:公益之路,助人自助;为学立己,知行合一。 (四)协会会徽:
(五)本协会行动准则: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第五条 大一新生自我成长小组:自从2006年4月21日“世界青年服务日”至今,在专业老师的带领下,连续9届在山东财经大学舜耕、圣井校区招募“大学新生自我成长小组”,以学长同行、共同成长的方式陪伴大一新生渡过适应期。 第六条 安老志愿服务:以社会工作专业知识与技巧,服务于老年人,主要有谈 话小组、养生小组、康乐小组、春游小组 第七条 孤儿院心灵捕手活动:通过儿童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及相关伦理,以趣味活动促进服务者与孤儿院儿童的心灵,帮助孤独儿童敞开心扉,释放心灵。 第八条 社工风采展:以社工节为背景,选拔志愿者参与社工节活动,其余会员 以小组为单位,通过才艺展示、义工活动等展示社工风采。 第九条 大学生性教育:以学术讲座为主,辅之于学术讨论,促进青年学生正确认识性问题,形成正确的价值观,端正个人行为,营造和谐校园。 第十条 反家暴系列活动:每年四月份,选拔会员作为志愿者进行相关角色扮演,以情景剧的方式向同学宣传家庭平等、和谐的重要性。 第十一条 会员申请加入本协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自愿加入本协会 (三)对社会工作、社会学等有一定的兴趣,能够积极参加社会活动 (四)会员不限专业 第十二条 会员申请入会程序 (一)向本会提交入会申请 (二)经本会同意通过 (三)由本会注册会员,颁发会员证 第十三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活动的权利 (三)优先优惠获得本协会服务的权利 (四)对本协会工作批评、建议、监督的权利 (五)自愿退会的权利 第十四条 会员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二)维护本协会名誉及合法权益的义务 (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本协会交办工作的义务 (四)及时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用及有效资料的义务 第十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办理相关手续后,应交回会员证。 第十六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协会商议通过后予以除名 第十七条 终身名誉会长:指导协会发展,参加协会重大的活动 第十八条 咨询顾问团:由专业老师及优秀社会工作专业学生或其他专业学生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协会的各项活动给予评估、监督和指导 (二)参与协会常委会议 (三)推动本社工协会的学术研究 第十九条 常委会:主要有咨询顾问团、会长及各部部长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审核总结各部上交的文件以及协会成员提出的书面建议, (二)每月召开常委会议,总结近期各项工作,并为下一阶段做工作部署 (三)对协会的重大事件进行表决,同时负责会长、各部部长及常委委员的任免 第二十条 会长: (一)本协会的最高负责人,协会的代表,负责协会的各项具体活动的总体规划与部署以及对外各项工作 (二)负责协会的发展远景规划,制定年度总结及各项计划 (三)掌管控制协会资金的流向,保证协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四)提名下届会长并交由常委会审核,并最终决定 第二十一条 秘书处,秘书处主要职责有: (一)配合协会各部门,负责信息及时的上传和下达 (二)负责协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与修改,经协会全体成员大会及常委会审核认定后执行 (三)负责各项活动(会议、研讨会等)资料的记录、整理、保存及其他相关事宜,并负责开会场地的申请工作 (四)负责协会的考勤工作并协助常委会完成考核评比工作 (五)负责推动协会内部文化的建设,并监督各项工作以彰显协会的良好精神面貌 (六)定期召开常委会议,保证各部门及协会整体的工作能够稳步协调进行 第二十一条 组织策划部(简称“组策部”):组策部下设策划与组织两部分。 策划部分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活动前期策划,整理起草活动策划书 (二)做好活动经费的各项预算 (三)收集活动创意,协调好协会会员的头脑风暴(鼓励、接收、整理、保管会员的好想法,好创意) (四)创新想法,将可操作性创意进行扩大,丰富协会的活动 (五)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联系 组织部分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协会的纳新工作,协调纳新中各种的各项工作 (二)协调协会各个活动的人员、材料等资源 (三)负责协会各场晚会的具体组织 第二十二条 宣传部:宣传部下设电子及纸质两部分,其具体工作部内自行协调,宣传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协会内外部形象的展示设计 (二)负责协会活动前期宣传和活动后期成果展示(制定宣传规划,负责海报、宣传板等宣传材料的制作等) (三)负责与校内外各宣传渠道的联系,及时发布协会动态信息 第二十三条 外联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协会资金的收支,做好各项统计 (二)定期汇总各项支出,并向会长汇报 (三)负责协会活动经费的报销 (四)做好外部赞助工作 第二十四条 实践部主要负责对固定项目点的活动的组织编排工作,具体职责有: (一)每学年具体联系相关项目点,规划接下来一年的实践活动 (二)具体安排协会成员到项目点进行实践 (三)其他与外出实践相关的未尽事宜 第二十四条 资金来源:外联、社员会费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收入 第二十五条 资金管理:会长作为资金控制者,统筹各项资金收支;秘书处财务科是协会内部唯一的审计部门,任何费用开支必须做到账目明细,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处可查 第二十六条 财务收支透明化,秘书处财务科相关负责人在例会时及时汇报公布财务报表 第二十九条 财务报销制度: (一)各部门采购人员根据活动预算向秘书处财务科提出申请 (二)采购人员购买后索要发票或有效证据 (三)携发票或有效证据找会长领取“报销”字条 (四)采购人员去秘书处财务科报销 第三十条 协会资金任何人不得占有、挪用、私分 第三十一条 资金使用要节俭,精打细算,禁止浪费 第三十二条 起草:社员向常委会提交书面修改意见,并写好理由 第三十三条 提交:常委会半数通过后递交全体成员大会 第三十四条 审议:全体成员的2/3通过后方可执行 第三十五条 实施:依据修改后的章程作为行动准则,坚决执行 第三十六条 换届时间为夏季学期期末 第三十七条 会长及各部长由常委会提名,等额选举,全体成员代表大会半数通过,方可任职。 第一条 本章程经校学生会、校团委批准后生效 第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山东财经大学社会工作协会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