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合作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与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及济南辖区内各县、区检察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7年6月2日,我院与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及济南市辖区内市中区、历下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商河县、济阳县、章丘市等10个县区人民检察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双方秉持检校合作,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交流融合的宗旨,开展“深化良性互动,汇聚法治合力”战略合作。双方在课题攻关、人才培养(卓越检察官培养、培训练兵)、理论研讨、学术交流、学生实习和检校双向互聘等方面达成共识,要积极发挥高等院校的人才和信息资源优势,拓展双方合作实现人才培养共赢和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惠互利,合作共赢,通过双方展开的多方面合作达到双向受益的效果。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与浙江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建立战略合作

2018年9月10日,我院与浙江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院长赵信会教授代表学院向浙江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交授“山东财经大学社会实践基地”并举办揭牌仪式,我院党委书记邵文涛教授、院长赵信会教授,合作发展处刘奇耀处长、邵伟然副处长出席了签约仪式。

我院与浙江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就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达成共识,由浙江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提供合作发展基金合计50万元整。双方开展战略合作,建设山东财经大学教学实践基地,提供学生实习机会并接纳教师兼职律师工作,促进和提高法学教育、科研水平,充实教师的法律实务经验;通过共同举办理论研讨及法学实务相关专题,提升律师的法学理论素质,改善人才结构。双方要在较长的时间内不断加深合作,利用高校的人才、信息优势,结合律师事务所丰富的实践,更好的发挥院校法律服务社会职能,推动律所的快速发展,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惠互利,最终实现合作共赢。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与菏泽巨野县人民法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8年11月28日下午2时20分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4616报告厅举办了我院与菏泽巨野县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仪式。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邵文涛、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赵信会、巨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相锋出席本次签约仪式。

双方开展“深化良性互动,汇聚法治合力”战略合作,在课题攻关、人才培养(卓越法官培养、培训练兵)、理论研讨、学术交流、学生实习和院校双向互聘等方面达成共识。双方要在较长的时间内坚持院校合作的宗旨,积极发挥高等院校的人才和信息资源优势,通过专家咨询等方法发挥好法学家参谋、咨询和监督的作用。通过不断拓展双方合作的方式方法,逐步实现人才培养共赢和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惠互利,合作共赢,达到双向受益的效果。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与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建立战略合作,资助开办鹊华书院

2017年12月7日,我院与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就建立大学生教学实践基地和资助鹊华书院事宜达成共识。

我院与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开展战略合作,建设山东财经大学教学实践基地,由山东众成清泰(济南)律师事务所捐赠鹊华书院图书及相应资料,每年贰万元,暂定五年。双方提供学生实习机会并开展律所高校的互聘工作,不断开展理论研讨及法学实务相关专题讲座,在充实教师的法律实务经验的同时,提升律师的法学理论素质。双方要在较长的时间内不断加深合作,利用高校的人才、信息优势,结合律师事务所丰富的实践,促进和提高法学教育、科研水平,发挥好院校法律服务社会职能,合理利用资源,促进优势互补,实现合作共赢。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与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建立战略合作,设立“京鲁奖教金”

2018年11月13日,我院与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就捐助设立京鲁奖教奖相关达成共识。

我院与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并捐赠成立“京鲁奖教奖”的相应事宜进行磋商最终达成共识。根据捐赠协议,由山东京鲁律师事务所自愿捐赠给我院五万元整,设立“京鲁奖教奖”,成立专门账户管理基金,用于奖励为法学院教育和科研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通过双方建立“京鲁奖教奖”,提高教师的科研、教学积极性,为我院综合实力的进步作出巨大贡献。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与山东祥天律师事务所建立战略合作,资助建立祥天教师工作室

2018年12月7日,我院与山东祥天律师事务所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就建立大学生教学实践基地和资助建立祥天教师工作室事宜达成共识。

我院与山东祥天律师事务所开展战略合作,建设山东财经大学教学实践基地,由山东祥天律师事务所捐赠合作发展基金共计10万元,并资助建立祥天教师工作室。双方提供学生实习机会并开展律所高校的互聘工作,选聘优秀律师担任兼职硕士导师,参与到学生的培养工作中,不断开展理论研讨及法学实务相关专题讲座,在充实教师的法律实务经验的同时,提升律师的法学理论素质。双方要在较长的时间内不断加深合作,促进和提高法学教育、科研水平,发挥好院校法律服务社会职能,合理利用资源,促进共同发展,达到双向收益的效果。 

法学院举办山东财经大学睿扬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签约仪式暨私募监管与合规主体热点问题学术沙龙活动

2018年12月18日下午2时20分,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4616报告厅举办了山东财经大学睿扬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签约仪式暨私募监管与合规主体学术沙龙活动。山东财经大学党委副书记车滨、济南市司法局副局长周瑛、济南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周焕田、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邵文涛、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赵信会、山东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协会秘书长孙佃民、济南市金融办资本市场处副处长朱洪全、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德勇、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张立先、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钟淑健、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证券与资本市场部副主任李岚红、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部主管孙龙龙、睿扬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于朝印出席本次活动。私募从业人员、律师、法学研究人员、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学生积极参加本次活动。

签约仪式由邵文涛主持,首先,赵信会代表山东财经大学与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正式签订合作协议,接着车滨、周瑛为山东财经大学睿扬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中心举行了揭牌仪式,随后车滨、周瑛、周焕田、邵文涛、赵信会、王德勇六位嘉宾向研究中心的研究员颁发聘书。周瑛、车滨先后进行致辞并对研究中心的正式揭牌表示了祝贺和期许。签约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与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合影留念。

学术沙龙活动由王德勇主持,首先由孙佃民、于朝印致辞,接着主题分享环节由王德勇、朱洪权、李岚红依次发言,最后与会人员就私募管理人登记、 私募基金备案、私募立法等理论和实务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

本次活动标志着学术资源与实务资源的深度融合,搭建了资本市场领域法律共同体的交流平台,通过各方努力我校有望建成发展理论研究高地、人才培养阵地和成果孵化基地。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与临沂市河东区、兰山区人民法院共建社会实践基地

2019年1月28日,我院与临沂市河东区、兰山区人民法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并举办揭牌仪式。

我院与临沂市河东区、兰山区人民法院就共建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达成共识,双方开展战略合作,在学生实习和院校双向互聘等方面加深合作,建立学生实习培养机制,开辟人才培养的新渠道。双方要在较长的时间内不断加深院校合作,利用高校的人才、信息优势,结合基层法院丰富的实践,提高法学生的综合能力,为国家培养更多更好的人才。要不断拓展双方合作的方式方法,逐步实现人才培养共赢和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惠互利,最终实现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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