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重点学科——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学科从无到有,经历多年发展,在省内产生了较大影响。2004年《商法学》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2006年获得民商法学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民法学》课程被评为省级重点基础学科建设课程;2011年民商法学学科被列为山东省“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同年法学专业被批准为省级法学特色专业;设有民商事司法与方法、民法理论与方法、商法理论与实务三个研究方向。
本学科拥有一支科研水平和科研能力较强,在职称、学历、学缘、年龄结构等方面比较合理的教学和研究团队。成员中有教授6人,副教授12人,讲师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5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78%,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5%,分别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学科团队成员重视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论坛和讲座,与国内外大学开展合作,自2011年始与台湾世新大学、韩国大邱大学等互派教师讲学,共同开展教学与科研活动。12位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8位教师担任省级以上重要学术团体的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等。
本学科重视科学研究,设有不动产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管理研究中心,形成了比较明确的学术方向,产生了一批标志性优秀科研成果。承担国家社科规划办、教育部、司法部等省部级及以上课题21项,发表论文100余篇,其中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律科学》、《图书情报知识》等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论文45篇,出版著作、教材10余部,获得省部级奖励6项。
本学科强调法律与经济和管理学科交叉融合,注重理论,突出实践,建立了由实习、实训、实验三个环节构成的实践教学体系。为提高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先后建立了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验室、法律会计实验室、法学案例教学实验室、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等多个实验室,拥有教学设备120余台件,中外文图书8余千册,中外文期刊136种。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建立了15个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习条件,保证了学生的培养质量。
未来一段时期,本学科总体建设目标是: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需要,加强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努力建设成为山东省一流、国内知名、具有财经特色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