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写作是本科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为充分调动各系和指导老师的积极性,提高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专业性和工作管理效率,根据《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修订)》,结合教务处和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法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和管理工作办法》。
(一)学院负责统筹管理和服务,各系和指导老师具体落实。
(二)除非特殊情况,每位在岗专任教师每年度均应担任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导师。
(三)教务处和学院发布毕业论文指导工作通知后,每位专任教师应提交8个论文题目,同时填写《毕业论文题目汇总表》),提交给系主任。系主任负责对题目进行审核,专任教师应配合修改。题目审核通过后,通过学院交至教务处汇总。
(四)系主任根据本系导师数量和指导的学生数量负责在系内安排论文的答辩分组和交叉评阅等事项,每个答辩组人数应为3-5人,由系主任安排1名导师担任组长。学生在指导老师所在组参加答辩,学生答辩时,其指导老师应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