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艺术团规章制度
第一条:
1、社团部成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布的工作任务能够认真负责,练习人物努力完成,表演出色;
2、社团部成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大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大学生社团形象的事情;
第一条:为有效的管理未央艺术团之运用,特制定未央艺术团|规章制度。
以下是本社团管理要点。
本社团有六个部门各部一名部长,两名副部长,1、秘书处,2、宣传外联部,3舞蹈部,4器乐部,5、主持朗诵部,6、声乐部。
第二条:
1、秘书处
负责我社整体工作,协调各部门,组织参与活动举办。
2、宣传外联部
负责我社全部宣传工作,包括制作海报,网络宣传,对外联络事宜。
3、舞蹈部
负责社团内舞蹈教学、练习、表演等工作。
4、器乐部
负责保存,维护维修社团内各种乐器,进行各种乐器演出。
5、主持朗诵部
负责社团内主持朗诵教学、练习、表演等工作。
6、声乐部
负责社团内声乐教学、练习、表演等工作。
第三条:本社团经费来源。
1.会费;
2.捐赠;
3.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条:本社团必须按照山东财经大学校社团部有关规定收取社员会费。
第五条:本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社员中分配。
第六条:秘书处和宣传外联部设会计出纳各一名,实行财帐分管,每次活动后结算,正规发票经经手人签字后标明用途,并由团长签字报销。会计学期整理一份财务报表,连同原始凭证,帐本上交院团委监督审查。
第七条: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八条:本社团资产管理必须执行校团委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校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员公布。
第九条:本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校团委的财务审计。
第十条:本社团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十一条:社员
本社团实行会员制,以个人为社员。
入社条件:
热爱文艺活动;
遵守拥护本章程;
为山东财经大学在校学生;
第十二条:入社团程序
提交入社申请;
社团团委组审查通过;
交纳入社费;
采集社员信息,建立社员档案;
第十三条:
部长以上会议:每两周定期举行副部长以上会议,秘书处全体成员,各部长(副部长),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团长请假.
第十五条:
各部门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例会,由各部门部长,副部长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本部部长请假.
第十六条:
考勤制度:社团大会由秘书处负责,副部长以上会议由秘书处负责,各部门会议由各部门指定人员负责.无故缺席两次取消评优资格,缺席三次作自动退出社团处理.